中心各部室、直属各单位:
为确保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,提升工作效率,根据管理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务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》(闽机管综〔2017〕156号)精神,现将中心会议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应提交中心会议研究事项
(一)中心年度预算资金、专项资金安排;
(二)阶段性工作任务部署;
(三)重要文件、制度规定审议;
(四)按照职责权限,须提交中心会议研究的资产招租、维权起诉、修缮工程、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;
(五)工作推动中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协调;
(六)其他需要提交中心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。
二、会前准备
(一)办公室负责收集上会议题和会议材料。
(二)拟上会材料由主办部室(单位)提供,内容包括背景说明、主要内容,办理意见等,要求文字精炼,按照公文格式要求规范印制,附件一般与汇报材料一起装订。
(三)拟上会议材料附上“提请中心会议研究事项审批表”(详见附件),逐级上报审批。
(四)涉及相关部室的议题,应先征求相关部室意见,取得共识,意见不一致的不呈报中心领导。
(五)拟提请会议审批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,须先经合法性审查。
(六)拟上会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送中心办公室。办公室根据议题收集情况及时呈报中心主任审示,确定上会研究事项和会议时间。办公室按照主任批示要求,及时发出会议通知。
(七)主办部室(单位)至少应在会议前2天将上会材料送办公室分发参会人员。
三、会中组织
(一)中心会议由主任(或委托副主任)召集、主持。
(二)中心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保障。
(三)主办部室(单位)和有关部室(单位)按议题时间安排,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候会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,并安排替会人员。
(四)严格会场纪律,保持安静有序。参会人员应集中精力,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。
(五)汇报和发言要求简洁明了、开门见山,不讲或略讲过程性、程序性、背景性内容,深讲细讲事项敏感点、意见分歧点、政策突破点;发言要求抓要害、讲问题、出方子、不重复。
(六)办公室和主办部室(单位)要全面、准确做好会议记录,重点是主持人结论性讲话和与会领导关键性观点。
(七)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会议讨论内容和过程情况,不扩散、不外泄。保密文件资料会后由主办部室收回。
四、会后工作
(一)会议纪要内容统一由办公室起草,要求观点鲜明、文字精炼、条理清晰,准确体现主持人结论性讲话精神。
(二)办公室按发文流程尽快编发会议纪要,分送中心领导和相关部室(单位)。
(三)会议相关资料及时收齐、整理存档。
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
2017年11月22日